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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军工精神研究
精神研究...工作通信-附件2
来源:本站
发布者:校友会
日期:2011-08-12
附件2
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为学习、研究和传承哈军工精神,组织发挥校友的专长为国家和军队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特成立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
(一)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是哈军工北京校友会下属分支机构,在哈军工北京校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的组成
1、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委员由校友会在热心研究和宣传哈军工精神,善于写作的校友及相关人员中提名,经征求本人同意,即为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委员。在此后的工作过程中,根据校友和热心研究哈军工精神的人员推荐或自荐,经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主任会议多数同意,进行委员人选的增补。
2、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主任由校友会理事长聘任,设副主任若干名。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主持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三)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及方式
1、实事求是,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宣传哈军工精神。
2、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的重大活动等事项,由主任统管,各副主任、委员根据分工负责各自承担的责任。
3、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根据研究工作项目内容和规模,由主任牵头,组成有关项目组,设组长1人,根据需要设副组长。
4、认真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从立项论证工作开始,到调查研究的资料和论文、著作等,均作为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的档案保存。
(四)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的纪律
1、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委员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积极认真地完成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所分配的工作。
2、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委员在完成研究项目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守国家和军事的秘密。
3、对违反(四)1、2条规定的委员,哈军工精神研究委员会有权取销其委员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经费
参照哈军工北京校友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哈军工北京校友会
2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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