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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山东邱启永(山川永恒)
2021年11月8日
诸位师友,大家好!
今天,感谢上海格律诗词社提供这个平台,也感谢与我们合作的其他的20多个诗词协会和群体,让我能与老师们一起,继续在群里学习和交流!本人才疏学浅,也仅仅是一名诗词爱好者,交流中肯定有不当之处,敬请老师们批评指正!
在当今时代,有很多人热衷于和诗的行为,其中以次韵和诗最为流行。其实,从古代诗人流传下来的作品看,在中唐的“元白和诗”以前,古代的次韵和诗不是主流,也很少有名篇出现;而其他类型的唱和诗才是人们喜欢的,给我们留下了很多不朽的篇章。本人对唱和诗也没有专门的研究,只是学习了先贤的一些理论和创作实践,现将有关问题简述如下:
一、唱和诗的概念、起源和发展。
1、唱和诗的概念。唱和诗是旧体诗(包括古体诗和近体诗)的一种形式,是古代诗人相互之间应答、酬谢所作的诗词。“唱”是指吟咏歌唱,即一个人先写了一首诗。“和”是指声音相应,即第二个人及其以后的人,依照第一作者的诗词体裁(如诗、词、曲等)、题材(如边塞诗、山水田园诗、怀古咏史诗、咏物诗、宫怨诗、爱情诗等)、原韵部或者另外的韵部,或者第一作者“唱”的思想内容,作诗词酬答。
唱和之作,最关键的是在内容上要互相配合,绝大多数不能南辕北辙、观点相反。至于是否采用同一体裁与同一韵脚,那是其次的事情。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体裁的类型要相同,如第一作者写的是古体诗或近体诗,第二作者也要这样写。一般不能第一作者写一首诗,第二作者及其以后的人写一首词或者曲进行唱和。就算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及其以后的人进行词或者曲之间的唱和,二者所用的词牌或者曲牌也要相同,而不是甲写了一首《临江仙》,其他人写一首《鹧鸪天》或者《卜算子》等进行唱和,或者甲写了一首《山坡羊》,其他人写一首《天净沙》或者《赏花时》等进行唱和。另外,相对“唱”诗来说,“和”诗更难写好。因为“唱”诗没有内容、体裁、题材、韵部的限制,自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而“和”诗却没有这个自由,它不仅在诗意上,而且在题材、体裁、乃至风格上,均要与“唱”诗保持一致或相近。如果不一致,除非名家高才,方可写出观点迥异、视角独特的好作品。否则,唱和诗之间就失去了关联性,也就不能说“一唱一和”了。
2、唱和诗的起源和发展。诗歌是一种有感而发的韵文,最早是用来吟唱的。后来随着全社会文化水平的上升,诗人就多了起来,诗人们在聚会的时候自然是以诗文为主题。而当多个有水平的诗人相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争强好胜,所以,比赛、斗诗的事情经常发生,这就出现了唱和诗的第一种形式——联句。这种形式由来已久,如诗经《郑风·萚tuò兮》中就有“倡予和汝。”这就说明当时部分诗人成为朋友之后,就以联句的形式来增进感情,而不是在表面上竞争谁高谁低。
从现有的历史记录来看,联句最早发源于汉朝,即汉武帝在柏梁台上和大臣们消遣时的文字游戏,并形成了“柏梁体”,每句七言,句句押韵,这种风气对诗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柏梁体”一直流行到南北朝时期。
唐朝最有名的联句,传说是孟浩然的。孟浩然少年有才,大约17岁左右在襄阳县试第一名,刚要参加襄州府考试,就传来“神龙政变”的功臣张柬之被贬致死的事件(襄阳人、曾任宰相),孟浩然就在襄州府带头罢考,虽然名声大振,但他也被各级官员所敬而远之。再加上后来他与妻子韩襄客(曾是襄阳著名歌女)的婚姻不被父母认可,所以孟浩然就隐居在鹿门山。715年左右,孟浩然的父亲突然去世,临终对孟浩然说如果他考中进士,就承认他的婚姻和妻子儿女。所以孟浩然自28岁开始,就四处干谒,渴望有人向朝中的高官或皇帝引荐自己。728年,39岁的孟浩然就去京城考试。刚到长安的时候,经常跟着王维去参加各种聚会。729年,孟浩然落榜后的中秋节,在唐朝秘书省的院子里,聚集了几乎整个长安所有的才子,他们在一起把酒赏月,作诗联句,作的是五言排律。王昌龄、王维、张九龄等名人纷纷各显才能,院子里掌声不绝。再一次轮到孟浩然时,他吟了一句:“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大家都没有好词接下一句了,纷纷搁笔,联句游戏只得终止。自此,孟浩然的诗名越来越响,他在文坛的地位变得不可取代。
另外,唐朝有名的联句还有“杨汝士压倒白居易”的传说。830年左右,宰相裴度在洛阳府邸邀友夜宴,长安和洛阳有很多名士参加,酒至半酣联句,当时元禛、白居易皆有得意之色。裴度首先破题,进行到杨汝士时,他说:“昔日兰亭无艳质,此时金谷有高人。”其他人冷场了,没有好句接下去了,白居易思考了一会儿,知道自己也没有好句,就说:“现在笙歌鼎沸,请勿作此冷淡生活。”元禛对白居易说:“乐天所谓能全其名者也。”为什么白居易能够建议停止联句呀?一是因为白居易时任太子宾客,与当时深受排挤的宰相裴度同为元老忠臣,二是因为白居易是中书舍人杨汝士的妹妹女婿,由白居易叫停联句才不至于大家太尴尬。
到了盛唐时期,唱和写诗才成为作诗的一种方式,最有名的唱和诗为王维、岑参、杜甫与贾至的唱和诗《早朝大明宫》,其次有名的唱和诗为李白与杜甫的诗。到了中唐时期及以后,由于元稹、白居易等人的提倡,唱和诗就大行其道了。
二、唱和诗的种类。
唱和诗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就总的情形看,大致分为限韵和不限韵两类。具体有联句、酬和、赓和、追和、和答、分韵、和韵、次韵等。其中联句、分韵带有文字游戏的性质,极少有佳作。南北朝时期最有名的分韵诗为曹景宗的《光华殿侍宴赋竞病韵诗》。曹景宗曾任侍中、领军将军,进爵竟陵公,在“钟离之战”后,梁武帝萧衍在华光殿为功臣们举行庆功宴会时,君臣连句赋诗,以此为乐。鉴于曹景宗不善诗文,负责安排诗韵的尚书左仆射沈约便没有分给他诗韵。一圈过后,曹景宗深感不平,坚决要求分韵赋诗。萧衍对曹景宗这种不甘人后的性格早有了解,于是安慰他说:“将军是一位出众的人才,何必在乎作一首诗呢!”当时曹景宗已经有些醉意,就乘酒兴再三固请。萧衍不愿再扫他的兴,便命沈约分给他诗韵。当时用的是“敬”韵,诗韵中的字差不多已经分完,只剩下“竞”、“病”二字。在这种局限之下,想要按韵赋诗是颇为不易的。但曹景宗只是稍微想了一会儿,便提笔写道:
“去时女儿悲,归来笳鼓竞。
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第一句“女儿悲”一点也不像武将的风格,但这正是广大将士外出打仗时家中妻子儿女的常态:战场上难免受伤,还有可能一去不复返,所以送行时痛哭流涕很正常。第二句归来时则和第一句反差很大,写出了凯旋者的情形、气象和处境。后两句写了作者凯旋后故作谦虚的样子,生动的塑造了一位慷慨豪迈的名将形象,这也是曹景宗留下的唯一的著名作品。全诗自然流畅,且非常切合眼前凯旋庆功的实际。此诗一出,语惊四座,文臣武将都自叹不如。连皇帝萧衍也感叹不已,特命史官将此事、此诗都记入国史,成为一段佳话。但曹景宗嗜酒好色、奢靡浮华的性格也为世人所不齿。
唐朝以前的唱和诗比较自由,没有和韵的要求,只要求和诗与原诗的语意相应答。中唐以后对声律的讲求日趋严格,唱和诗就分为和诗、依韵、用韵、步韵四种形式,使唱和诗越来越受到形式主义的束缚。
1、和诗时只和第一作者诗中之意,不问所和的诗之韵部、韵字。如某人用甲韵,和诗既可以用甲韵,也可以用乙韵。
745年,34岁的杜甫第二次在齐鲁,与比他大11岁的李白(新唐书说李白是兴圣皇帝九世孙李暠hào的九世孙,即与李治同辈,李隆基的同族祖父)相逢,并一起饮酒赋诗。杜甫赠李白的诗写道:
“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
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
李白回赠杜甫的诗写道:
“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
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
两首诗都比较浅显易懂,他们的诗韵部各异,杜甫用的是“八庚”韵,李白用的是“十灰”韵,但诗中的情感却非常深厚。
再如王维、杜甫、岑参的《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
贾至
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
银烛朝天紫陌长,禁城春色晓苍苍。
千条弱柳垂青琐,百啭流莺绕建章。
剑佩声随玉墀步,衣冠身惹御炉香。
共沐恩波凤池上,朝朝染翰侍君王。
贾至是唐玄宗的礼部侍郎贾曾(也担任过中书舍人、追赠礼部尚书)的儿子,此诗作于唐肃宗李亨的乾元元年(758年),写这首诗时贾至任中书舍人、知制诰gao,官阶为正五品上。757年九月,广平王李傲率军收复长安,平定了“安禄山之乱”。唐肃宗于十月还京,入居大明宫,并于758年二月大赦天下,唐朝表面上的中兴局面已经形成。此诗首联是描写一个“早”字,颔联写大明宫的景色,颈联写百官上殿朝见的情况,尾联是感恩效忠的话,还带有一丝丝骄傲。全诗用的是“七阳”韵,把皇宫豪华的气派以及百官上早朝时严肃、隆重的场面写得活灵活现,政治色彩很浓,得到了唐肃宗和百官的赞扬。
王维
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
绛帻ze鸡人送晓筹,尚衣方进翠云裘。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
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
王维写这首诗时刚遇大赦,任太子中允,官阶为正五品下(他原任给事中,正五品上,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仅比贾至的官阶低一级,且原来的官阶高于贾至,又曾经是盛唐的状元,自有风骨,所以王维的诗题中没有“奉和”,只有一个“和”字。首联写早朝前的准备;中间二联写早朝的威仪;尾联写早朝后的行动。这首诗利用细节描写和场景渲染,描绘了大明宫早朝时庄严华贵的气氛与皇帝的尊贵与威严。王维的诗写得中规中矩,除了歌功颂德之外,只是陈述事实,不像杜甫、岑参那样对贾至热烈地赞美。因为王维是“赎罪”之人,对大唐王朝转危为安的新气象没有“参与感”。但作为和诗,此诗用的是“十一尤”韵,没有和韵,只和其意,用语堂皇,造句伟丽,格调和谐,独具特色。
杜甫
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
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
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
朝罢香烟携满袖,诗成珠玉在挥毫。
欲知世掌丝纶美,池上于今有凤毛。
杜甫写这首诗任左拾遗,官阶为从八品上,比贾至的官阶低了14级,所以他诗题中加了“奉和”二字,表示尊称。该诗首联突出“早朝”写时间飞快和宫里景色醉人;颔联写朝见时的仪仗和宫殿中的自然景观及气氛,却暗含讽喻;颈联写贾至的儒雅风流和备受君主恩宠;尾联用典称颂其家世的文采和父子两代执掌朝廷起草诏命职务的荣耀。杜甫时任左拾遗,他的外祖母为李世民第十子纪王李慎的孙女(次子义阳王李琮cóng之女),所以,杜甫的外祖母李氏为李隆基的堂姊,杜甫是李隆基的从堂外孙、唐肃宗的表侄。任职于门下省,贾至任中书舍人,属于中书省。所以,贾至虽然比杜甫官大,但是不属于同一机构。杜甫的和诗就显得比较放得开,后四句全部是对贾曾和贾至的赞美。这首诗用的是“四豪”韵,没有和韵,但艺术上格律章法严谨,脉胳分明,深得和诗之体,体现了杜甫“清词丽句”的特色,又有与众不同的挺拔之姿和雄健之气。
岑参
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
鸡鸣紫陌曙光寒,莺啭皇州春色阑。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
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
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
岑参比杜甫小6岁,他27岁以榜眼之才考中进士,写这首诗时任右补阙,官阶为从七品上(其曾祖父岑文本是唐太宗的宰相,伯祖父岑长倩是唐高宗的宰相,伯父岑羲曾任唐睿宗的宰相,但岑羲是太平公主的同党,在唐玄宗即位后就被灭族,因岑参不是其直系亲属而幸免遇难),比贾至的官阶低了10级,并且他们同属于中书省,所以他在诗题中也加了“奉和”二字,以示尊敬。该诗的首联以对仗句起笔,从宏大处开篇,充分展示了皇宫的富丽之象,同时暗示了天下大治的兴旺和繁华。颔联写春天降临后的一派升平之景象,反映了诗人渴望唐朝中兴的心境。以景寓情,蕴藉深沉。颈联着力渲染上朝的情景,展现了一幅繁华的上朝盛况,盛唐气象,跃然纸上。尾联点出酬和之题,表示谦卑,恭维对方而又不失礼仪和雅致,有浓厚的宫廷诗痕迹。杜甫虽然对贾至猛夸,但夸得是贾至的家世和文章,对贾至写的那首诗没有评价。岑参却夸奖贾至说:“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意思是说:“您这诗,真是阳春白雪,很多人都想和一首,但是太难了!”这首诗用的是“十四寒”韵,也没有和韵,但对仗精工,辞藻富丽堂皇,也是一首很好的早朝诗。
2、用韵:和诗时只用所和的第一作者那首诗中,所用韵之同韵部中的字,但不一定用原作者诗中的韵字。如第一作者的诗用甲韵,第二作者及其以后的人都必须用甲韵。
3、依韵:和诗时必须用所和第一作者那首诗中,所用韵部之韵字,但不一定按照第一作者韵字的顺序亦步亦趋。
4、次韵:又称“步韵”,和诗时必须用所和第一作者那首诗中,所用韵部之韵字,并按照第一作者韵字的顺序保持不变。
中唐以后,特别是在“元白”、“皮陆”、“苏黄”等名家的引导下,次韵和诗盛行,逐渐成为诗的一种体式。但元好问在《论诗三十首·其二十一》中说:
“窘步相仍死不前,唱酬无复见前贤。
纵横正有凌云笔(庾信),俯仰随人亦可怜。”
该诗批评了诗歌酬唱中的和韵风气,元好问要求诗人们应该象庾信等前贤那样,“纵横自有凌云笔”,在用诗歌相互酬答唱和的时候,只要和其意即可,和诗的体式、韵脚都不用考虑,要大胆、自由地抒发自己的真性情,不要做跟随在别人后面而亦步亦趋的可怜虫。
三、次韵诗的优点和缺点。比如,某位所谓的名家写了一首诗,大家争相次韵跟随。他们一者觉得省力,名家给出了现成的韵脚,省去了自己寻找用韵的麻烦,跟着名家的韵脚拼凑词语和句子容易成诗。二是觉得自己有面子,居然可以和名家唱和,一旦被名家收录,名声就来得快,好像觉得自己马上就会身价顿增。三是觉得这是一种习练的机会,不练白不练,和诗不白和,还有可能跟着名家的作品出版成书。
那么,次韵名家的诗好不好呢?作为一种练习的方法,应该说好。这种情况偶尔发生是允许的,或者有重大事件发生时,也是可以次韵和诗的,但是,如果你总是喜欢这样写诗,你的作品里有较多的次韵唱和诗,那就不好了。
我们必须真正把次韵和诗当成一种练习,毕竟韵脚被限定了,如果缺乏功力就只能勉强拼凑词句,这样写出来的诗在情感方面就有失真的缺陷。
四、怎样写好唱和诗。
(一)谨慎创作次韵诗的重要性。
(二)不受韵部约束的和诗,更有充分的表达和发挥空间,才能写出精品。
因时间关系,我们今天就暂时谈到这里。关于唱和诗写作的其他有关问题,我们将在下一课继续与大家交流。
谢谢大家!祝大家晚安!